居住证明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本地居民
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其开具居住证明,内容包括身份证明、居住地、村支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其开具居住证明,内容包括身份证明、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外地居民
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白底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
如果住在亲戚家,需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提供身份证、照片及居住地住址证明。
办理居住证明时,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并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