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官是中国古代中国官制中的一个称谓,主要指负责刑法的官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秋官的具体名称和职责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它与后世的刑部相当,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和司法事务。
在周代,秋官以大司寇为长官,掌管刑狱,所属官员有士师、司刺、司厉、大行人、小行人等。
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时期,曾将刑部改名为秋官,这一称谓也被后世所沿用,成为刑部及其尚书的通称。
在明代,秋官是明太祖设立的四辅官之一。
总结来说,秋官是中国古代官职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职责随着朝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但始终与国家的法律和司法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