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具体来说,福利费包括职工福利部门如职工食堂、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扣除比例:
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
指的是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
扣除项目:
福利费扣除项目通常包括职工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其他扣除:
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部分,以及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部分,也准予扣除,并且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以后年度还可以结转扣除。
扣除方式:
根据最新的规定,福利费扣除已由预提扣除改为据实扣除,即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列支福利费用。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