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所在的工厂不允许您辞职,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投诉
如果工厂拒绝接受您的辞职申请,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您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法律途径
如果工厂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您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留证据
确保您有辞职的书面证据,如邮件、短信或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
离职手续
即使工厂最初不同意您的辞职,一旦您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劳动合同即视为解除,工厂应为您办理离职手续。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您已经详细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考虑了所有可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