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起名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组成要素
行政区划:包括县(市)和市辖区名称,有时还需加上所在地级市的名称。
字号:即店名,可以是经营者的姓名,也可以是其他具有品牌意义的名称。
行业:反映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特点,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名称。
组织形式:如“厂”、“店”、“馆”、“部”、“行”、“中心”等,但不能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字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名称的组成和禁止使用的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涉及名称核准的行政许可程序。
注意事项
字号不能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欺骗公众或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
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能误导公众。
申请流程
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递交申请并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请根据这些规则为您的个体工商户选择一个合适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