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遵循以下步骤:
材料准备:
离婚起诉状:
明确表达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通常需要一式三份。
身份证明:
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感情破裂证据:
如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共同财产证明:
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子女抚养相关证据:
如子女出生证明、抚养费支付凭证等。
财产清单:
包括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补充。
步骤:
确定离婚原因: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原因包括感情确已破裂、有重大过错、一方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等。
准备相关材料:
按照上述清单准备相应的文件。
提交起诉状:
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受理和审理:
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庭陈述意见。
调解:
在开庭前,法院通常会安排调解,希望双方能够达成和解或协议离婚。
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到庭。
判决与执行: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包括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请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