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以下是交纳党费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交纳时间
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
特殊情况下,如外出党员,可以经党组织同意,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补交党费,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交纳方式
党员可以亲自将党费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长。
如有困难,如生病或年老体弱,可以提前交纳或请他人代交,但需经党支部批准。
交纳比例
根据工资收入的不同,交纳比例不同。例如,月收入3000元以下者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交纳1%,依此类推。
特殊情况
对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如个体经营者,可以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基数交纳党费。
离退休党员、农民党员、学生党员等有特殊交纳标准。
党费管理
党组织应按规定收缴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也不得要求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费用。
自愿多交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多交的党费可全部上缴中央。
补缴党费
如果党员因故未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补缴,但补交时间通常不得超过6个月。
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
如果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可能会被视为自行脱党。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交纳方式和时间,并确保按时足额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