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办理户口的时间限制是自出生后一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需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
需原件和复印件。
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需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需原件和复印件。
非婚生子女:
还需填写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并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办理流程
1. 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现场取号,等待叫号。
2. 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3. 填写户口申办表。
4. 进行户口办理。
注意事项:
建议尽早办理,因为后续办理医保卡、少儿住院基金等都需要用到户口本。
如果逾期办理,可能会面临罚款,具体金额因地而异。
对于“跨省通办”业务,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户口登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