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结案时间通常如下:
1.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继续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 一审简易程序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 二审案件: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 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管辖争议的期间、中止诉讼的期间等不计入审限。
因此,民事诉讼的最长结案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进度,一般情况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涉及复杂情况或需要延长的案件,则可能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