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内设多个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以下是发改委的主要部门及其职责:
1. 办公厅:负责日常政务、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
2. 政策研究室: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发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重大问题研究。
3. 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编制中长期规划,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4. 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5. 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6.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7. 投资司: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8. 外资司: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相关事务。
9. 地区司:负责地区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0. 振兴司:负责地区振兴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1. 开放司:负责对外开放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2. 农经司: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3. 基础司:负责基础设施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4. 产业司:负责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5. 高技术司:负责高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6. 环资司: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7. 社会司:负责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8. 就业司:负责就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9. 经贸司:负责经济贸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20. 财金司:负责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21. 价格司:负责价格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22. 法规司:负责相关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23. 国际司:负责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24. 人事司:负责人事管理相关事务。
25. 国防司:负责国防动员相关事务。
26. 评督司:负责政策评估和监督。
2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28. 离退局: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