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找人谈话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核实性谈话:
与可能涉嫌违纪的人本人进行交谈,核实具体问题。
询问谈话:
在立案调查后,与证人进行谈话,可能制作笔录,用作证据。
提醒谈话:
针对轻微或苗头性问题,由相关领导与被谈话人进行谈话,起到警示和预防作用。
诫勉谈话:
对有轻微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
双开:
最严重的后果,指开除党籍和公职。
政务处分:
根据调查结果,对公职人员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调查谈话:
在调查职务违法和犯罪时,与涉嫌人员进行的正式调查谈话。
廉政谈话: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其履职、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
谈话后,根据谈话内容和调查结果,可能会给予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作为提醒和预防措施。如果被谈话者配合调查并如实陈述,通常不会受到严重的法律后果。然而,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制裁,包括留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