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狼支商是否为传销,需要根据其具体的运营和操作模式来判断。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如果众狼支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则可判断为传销:
1.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2. 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3. 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众狼支商的经营活动不涉及上述行为,并且有合法的经营模式和盈利途径,则不属于传销。
请注意,任何要求交钱加入的商业活动都应该谨慎对待,避免上当受骗。如果您对众狼支商的具体情况有疑问,建议您进行详细调查,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