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审查是指公安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行政措施,用于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以便进行审查。这种措施适用于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并且拘留审查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日,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六十日。对于国籍或身份不明的外国人,拘留审查期限从查清其国籍或身份之日起计算。
实施拘留审查时,必须出示拘留审查决定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询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审查的情况,应立即解除拘留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拘留审查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刑事拘留有所区别。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拘留审查主要是对外国人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