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被指控的罪名主要包括:
违反宪法
泄露公务机密,指使崔顺实等介入国家政策、国务会议和政府人事任免,严重干扰了国家外交走向及国防军事部署。
滥用职权,逼迫企业捐款,对“世越号”沉船事故应对不利、制造文艺界黑名单等。
违反法律法规
涉嫌收受贿赂,与崔顺实共谋,强迫三星集团等多家大企业向与崔顺实“共同经营”的基金会捐款774亿韩元。
涉嫌收受三星太子提供的训练费用433亿韩元。
参与组织非法民意调查,违反选举法。
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受贿罪、国库损失、贪污等。
朴槿惠案经过多次审判,最终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