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不发薪指的是在计算员工工资时,用人单位将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后,只发放税后工资,而不发放税前工资的做法。这种做法可能出于减少用人单位成本支出的目的,但它是违法的,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应发放的工资仅够充抵税费,因此不再发放额外的薪金。
2. 以前已经发放的薪金没有扣税,而在本次发放的薪金中一并扣除税款,导致实际发放的薪金中并不包含之前未扣税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时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扣税不发薪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