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初婚证明(未婚证明)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若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则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人才中心公章。
开具单位婚育证明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个人,需要单位开具初婚初育证明信,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结婚登记日期及是否为初婚未育未抱养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的个人,同样需要人才中心开具婚育证明并加盖公章。
前往居委会办理
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
居委会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开具初婚初育证明,并加盖公章。
办理街道计生办盖章
将居委会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交到所在街道的计生办,由计生办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免遗漏重要材料或流程。
办理过程中保持耐心和配合,如有疑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初婚证明的开具。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核实信息,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居委会以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