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主要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它是农村公社化构建“政社合一”的组织体系的一部分,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生产队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农民作为社员参与集体劳动,并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分配收益和产品。
生产队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体现了集体劳动和集体分配的原则。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生产队制度逐渐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生产模式。
生产队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主要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它是农村公社化构建“政社合一”的组织体系的一部分,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生产队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农民作为社员参与集体劳动,并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分配收益和产品。
生产队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体现了集体劳动和集体分配的原则。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生产队制度逐渐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生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