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目前归属于 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在机构改革之前,餐饮业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但自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来,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已整合至新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包括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餐饮业的管理部门为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监管部门或联系方式,建议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