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简称P5)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俄罗斯联邦(俄罗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美国)。这些国家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核心成员,负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常任理事国的职责主要包括: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理会负有主要责任,通过决议和行动来预防和解决国际争端和冲突。
一票否决权:
在安理会表决中,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可以对任何决议草案投否决票,阻止决议通过。
调查和建议:
有权调查任何可能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法。
军事行动和制裁:
是唯一有权对成员国采取军事行动或制裁措施的联合国机构。
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
并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安理会的活动和决策。
托管权行使:
安理会还负责行使联合国关于战略托管的职能。
常任理事国因其历史贡献和在联合国中的特殊地位,拥有较大的国际影响力和决策权。这些国家自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时起,就成为了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并享有上述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