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于上述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加重情况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量刑考量因素
行为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退赃情况;
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因素。
其他情形
如果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或不起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后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