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有一些物品如食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被允许携带,但需要遵守特定的规定和限制。以下是一些不能携带的物品:
枪支和弹药:
包括军用、民用枪支、运动枪、猎枪、信号枪、麻醉注射枪、样品枪和逼真的玩具枪等。
爆炸物品:
如炸弹、手榴弹、子弹、照明弹、教练弹、烟幕弹、炸药、引信、雷管、导火索、导雷索及其他爆炸物品和纵火器材。
管制刀具:
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易燃易爆物品:
如酒精、煤油、汽油、硝化甘油、硝铵、松香油、橡胶水、油漆、白酒(限一公斤)、丁烷液化气罐及其他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硫化磷,闪光粉、黄磷、硝化纤维胶片,金属钠,金属钾、烟花、鞭炮等。
毒害品:
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腐蚀性物品:
如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易传播病毒的物品:
传染性细菌、病毒和带有活病原体的物质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可能干扰飞机上的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液体化妆品:
液体化妆品容量不能超过100ml,总重量不可超过1000ml。
自热食品:
如自热米饭等,既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
带有充电功能的移动设备:
如充电宝、带有充电盒的蓝牙耳机等,需要随身携带。
其他限制物品:
如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航空公司的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化,建议在出行前咨询具体的航空公司或检查最新的航空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