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户口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 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 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 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立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可能包括:
《居民户口簿》和原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割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等);
申请人书面申请;
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结婚立户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居住证(如适用)。
请注意,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