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要求因地区而异,但根据多数地区的标准,通常需要女职工至少连续缴纳12个月的生育保险,并且在宝宝出生后的18个月内进行报销。具体到某些城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
北京、上海、河南等地要求分娩前连续缴纳满9个月;
杭州、武汉、重庆、成都、合肥、天津等城市要求产前连续缴纳满足6个月;
昆明、石家庄是产前连续缴纳12个月;
沈阳、南京是产前连续缴纳10个月;
福州是产前连续缴纳4个月;
广东是怀孕前一个月开始缴纳。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以当地社保中心提供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