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负债是指企业基于金融工具(合同)而承担的以下负债: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例如: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等
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例如:
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认股权证)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例如:
用自身的不确定和普通股股票偿还借款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此外,金融负债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以下几类:
交易性金融负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表明企业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金融负债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当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并承担相应义务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在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的金融工具合同内容和企业的会计政策,准确识别和计量金融负债,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