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就医登记
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户口本(居住证)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登记。
在就诊医院的医保科进行登记,使用医保卡挂号,并使用医保卡支付医保范围内的费用。
费用结算
结算时,应向医院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等材料,医院会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后,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报销。
在定点药店,个人可以使用医保账户购买药品,主要负责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支付和住院费用。
在定点医院,个人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医保和医院会直接结算医保报销部分,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报销申请
看病就医后,需要向医疗机构索取诊疗记录、医嘱、处方、收据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报销申请表格。
将准备好的报销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进行报销申请,也可以选择在网上进行报销申请。
审核与取款
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会对提交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报销款项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以凭相关单据到银行分行提取现金,或根据需要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
异地就医
若需在外地就医,需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材料包括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医疗费清单、相关病史资料等。
零星报销
对于零星报销,参保人员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的3个月内,到本市就近的医保服务点申请零星报销。
需提供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医院的医疗费收据和相关的病史资料。
建议
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报销材料和单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快速提交和审核。
若有异地就医需求,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