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刑事处罚仍然属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意味着,尽管犯罪行为人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但其行为性质上仍然是犯罪行为。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存在其他法定免除刑罚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免予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可以完全不受任何法律制裁。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行为人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