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授权委托书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标题
明确标注“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
双方信息
列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或注册地址。
委托事项
清晰描述委托的具体事务、权限范围及期限。
权利义务
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受托人的职责范围及可能产生的责任。
签字盖章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附加条款 (如有):
根据具体情况,可加入见证人信息、公证要求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如第九百一十九条、第九百二十条、第九百二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六条。
有效日期
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通常是从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完为止。
特别说明
如果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事务,应说明原因,并表明委托被委托人全权代理。
其他要求
如果委托人为单位,须加盖公章;如果受委托人为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须出示相关执业证书。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双方都清楚理解并同意委托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