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的签发记录。
如有抚养权争议,需提供抚养权证明,如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如有遗失声明,需提供登报证明。
提交申请
到原签发机构或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院提出补办申请。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审核流程
原签发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和补发登记表。
如材料齐全,签发机构会在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
补证机构核对相关材料无误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注意事项
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将与原签发信息一致,不会变更任何信息。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院。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若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