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明户主对房产用地的合法使用权。
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证明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共有权证》
作为《房屋所有权证》的附件,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
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用以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
《房屋他项权证》
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证明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典权人持有。
综上所述,房产证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这几种证件。这些证件共同构成了对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确保了物权归属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