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取员工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到每月缴费指数。
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然后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出平均缴费指数。
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 =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R ×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其中,R 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指的是在该地区实施“统帐结合”、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享受比例的确定:
对于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 × 1.2%。
对于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 + (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 - 25)× 1%。
请注意,这些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数值和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测算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