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率是衡量发电厂在发电过程中设备设施消耗电量与发电量之间比例的一个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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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用电率 = 总厂用电量 / 总发电量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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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总厂用电量是指在统计时间内,所有厂用电源的日用电量总和减去非生产性用电量(如烘炉、煮炉、暖机、空载运行等)。
总发电量是指在统计时间内,全厂所有发电机日发电量的总和。
厂用电率可以分为综合厂用电率和直接厂用电率:
综合厂用电率包括厂用电量和主变压器损失电量,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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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厂用电率 = (发电机有功电量 - 上网电量) / 发电机有功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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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厂用电率是指高厂变的有功电量与发电机有功电量的比值。
厂用电率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实际用电情况,评估用电效率,并对用电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以减少能源浪费和成本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