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借钱给女方的聘礼通常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聘礼是男方在结婚前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共同签名借款或者女方事后追认这笔债务,否则这笔债务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应由男方个人偿还或其父母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如果借款用于支付彩礼且没有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更倾向于被视为个人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彩礼是作为结婚的条件之一,并且被认定为婚姻成立的必要环节,那么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生活的组成部分,此时如果一方为了筹措彩礼而借款,理论上这笔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