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分地纠纷,您可以考虑以下部门进行解决:
土地管理部门:
负责土地资源的管理和监管,可以处理土地分配不均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纠纷。
人民法院: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村委会或镇、乡政府:
在土地纠纷初期,可以尝试通过村委会或镇、乡政府进行调解。
在处理土地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当事人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调解,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
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