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搭建行为通常由城管部门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以下是具体的管理流程和依据:
1. 城管部门:
举报私搭乱建可以拨打12319受理电话。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会责令停止建设,并可能处以罚款。
如果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将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可能会没收实物。
2.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负责违章建筑的认定及处理,确保规划与土地管理有序。
依据《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建设的,会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不按期拆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业主在发现私搭乱建行为时,可以向物业公司投诉,或拨打12345进行投诉,由物业公司劝阻无效后,再向社区办事处反映情况,由规划局对比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负责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查询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