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阻却事由是指行为虽然表面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存在特定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理由,使得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包括:
正当防卫: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
紧急避险:
为了避免公共利益或个人权利受到当前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法益的行为。
法令行为:
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实施的行为,如依法执行公务。
正当业务行为:
在社会生活中被认为正当的业务行为,虽无直接法律规定,但符合社会公认的业务准则。
被害人承诺:
被害人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并出于真实意志所作的承诺,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
推定的承诺:
现实上没有被害人的明确承诺,但若被害人知道事实真相后当然会承诺,则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阻却违法性。
自救行为:
在紧急情况下,被害者自己采取的行动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权利。
无因管理:
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行为。
职务行为:
基于职务上的义务而实施的行为,如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
执行命令:
根据上级的命令或指示而实施的行为,如军事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执行命令。
善意取得:
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即使原所有人不知情或不同意,也可以取得所有权。
以上列举的违法阻却事由在不同法域和具体案件中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适用需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