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委,即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贯彻执行。
维护党纪国法:
通过教育、监督、执纪、问责等方式,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纪律意识,防止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监察工作:
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宣传教育:
组织并协调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配合巡察:
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省委巡视及市委、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县纪检委在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共同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