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人:
1. 所有权人:即对某物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个人或法人。
2. 用益物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 担保物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等,他们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权利。
4. 占有人:虽然占有人不等同于物权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占有人可能因为合法占有而享有某些物权人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物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可能因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案件而异,上述信息基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