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电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用电
不满1千伏:0.5283元/千瓦时。
1—10千伏:0.5283元/千瓦时。
峰谷分时电价:
峰时(8时至21时):0.5583元/千瓦时。
谷时(21时至次日8时):0.3583元/千瓦时。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10千伏:0.813元/千瓦时。
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0.602元/千瓦时。
农业生产用电
1—10千伏:0.440元/千瓦时。
贫困县农业排灌
1—10千伏:0.294元/千瓦时。
建议:
居民生活用电如果用电量在230度及以下,按0.5283元/千瓦时收费;超过230度但不超过400度,按0.5783元/千瓦时收费;超过400度,按0.8283元/千瓦时收费。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大工业用电价格较高,具体价格根据用电量和电压等级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电力公司获取详细费用信息。
农业生产用电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有优惠政策,价格较低,具体用电量限制和费用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