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残疾人有一系列的补助政策,主要包括:
生活补贴
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全额或差额补贴。
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
护理补贴
主要针对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补助因残疾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
补贴标准同样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税收优惠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员的所得在一定条件下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就业保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在招聘、招工时给予残疾人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
教育补助
优先照顾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托。
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提供学杂费减免或补助。
社会保险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其他优惠
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
对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
免费服务和设施
残疾人免费游景区,免费坐公交地铁。
肢体驾驶员的燃油补贴,考驾照享受便利条件或补贴。
残疾学生教育补贴等。
以上补助政策旨在帮助残疾人应对生活中的特殊需求和护理服务,具体补贴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并可能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需要了解最新的补助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残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