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多个方面的改革和完善。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措施:
坚持党的领导
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完善体制机制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过程管控和基层基础,推动县(市、区)、镇街实施高品质项目培育。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考法、述法。
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配置政府职能,严格规范政府履职用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评估,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
规范行政决策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
推行不予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构建宽容、有序的执法环境。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各方面监督的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行政效能
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
增强服务能力
拓展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让人民群众有效参与涉及自身权益的决策制定、实施执行、评估反馈等行政过程。
建成全省第三个法务服务中心,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为企业配备法律助理,开展企业“法治体检”。
普法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
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建成多个法律明白人实践工作站、市民驿站、枫桥式单位等,开展普法宣传。
监督和考核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内容,建立“述、考、评、责”工作体系。
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逐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公信力,最终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