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总额是指 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计时工资:
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员体育津贴等。
计件工资:
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等。
奖金:
根据工作表现、业绩等因素支付的奖励。包括绩效奖金、年终奖、其他奖金等。
津贴和补贴:
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的各种津贴和补贴。包括基本工资中的津贴和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加班加点工资:
因工作需要而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病假工资、产假工资、探亲假工资、工伤假工资、婚丧假工资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此外,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综上所述,工资薪金总额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多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并需考虑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工资总额的核算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