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中,郡和府都是重要的行政单位,它们的行政级别在不同朝代有所变化,但总体而言,郡和府的行政级别是相当的。
秦汉时期:郡是较大的行政单位,其地位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或省级行政单位。郡下设有县,郡守主持民政,郡尉主持军事,郡监主持监察事务。
隋唐时期:隋朝废除了郡制,唐代则在武则天时期恢复了郡制,但随后又改为了府。府在唐代的地位与郡相当,但到了宋代,府成为了主要的行政单位,其地位更接近于现在的地级市。
明清时期:府的行政单位得到了明确的界定,基本由旧的郡的划分而来,其地位与现在的地级市相当。
总结来说,郡和府在行政级别上是相当的,都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只是在不同时期,它们的名称和地位有所变化。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是基于历史资料的概述,具体的行政划分和地位可能因朝代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