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确保开发商提供的以下证件齐全: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明开发商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明该土地已被批准用于建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明建设项目的规划已经得到批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明建设施工已经得到批准。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证明开发商有权销售或预售该商品房。
此外,购房者还应获得以下文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单》:证明合同已经备案。
已交房款的发票或收据:证明房款已支付。
请注意,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不应支付任何形式的定金、预付款或意向金。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这些文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