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2年可以提出离婚申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支持当事人的离婚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满2年,如果期间有间断则需要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如果分居的原因并非感情不和,例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则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建议在考虑分居作为离婚理由时,确保分居满两年且因感情不和,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离婚请求。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