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误工费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证明单位:
误工费证明应当由受害人的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受害人在该单位的工作情况及误工事实。
提供工资表:
需要提供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这样能够证明受害人在误工前的收入状况。
书面证明:
除了工资表,单位还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写明月平均工资和误工的时间,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详细说明:
误工费证明中应当详细说明受害人的姓名、职务、误工原因、误工时间以及误工期间工资扣发情况等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
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前三年收入状况的证明或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此外,病历或医院小结等也可以提供误工时间的证据。
误工期鉴定:
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以申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以确认误工期限。
法律责任:
证明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将承担不实证明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开具误工费证明需要单位提供正式的书面证明,并附上相关的工资表复印件和负责人签字,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必要时,还应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和进行误工期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