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判决书的下达时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它依赖于案件的审理程序。以下是不同审理程序下的大致时间框架:
简易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下,可以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
如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
应当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
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请注意,这些时间框架都是指导性的,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
开庭后判决书的下达时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它依赖于案件的审理程序。以下是不同审理程序下的大致时间框架: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下,可以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
如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应当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
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请注意,这些时间框架都是指导性的,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