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人民主权原则:
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权力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服务人民的利益。
人权保障原则: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人身自由、信仰自由以及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有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确保国家机构的决策和行动既体现人民的意志,又保证高效的执行和管理。
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通过制度安排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中国宪法的基础,指导着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