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生育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已生育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
前往居委会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
领取并填写《计划生育审核表》。
填写信息
在《计划生育审核表》中填入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居委会盖章
居委会审核后,在《计划生育审核表》上盖章。
派出所核实
将填写好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派出所核实信息后,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
计生办服务室
最后,申请人携带所有材料和《计划生育审核表》到当地的计生办服务室。
领取生育证明。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办或通过官方提供的线上服务进行了解。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