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的计算方法如下:
行驶计算周期:
从车辆第一天进入管控区域开始,连续行驶4天,这4天被称为可行驶期限。在这4天内,车辆可以连续行驶,但总行驶时间不得超过4天。
停驶计算周期:
可行驶期限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车辆必须连续停驶4天,这4天被称为限行期限。在停驶期间,车辆不能在管控区域内行驶。
周期更新:
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车辆可以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开始新的行驶计算周期。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方法是以自然天数计算的,不区分工作日与节假日。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车辆,可能会面临罚款和记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