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旅客可以携带的充电宝容量上限为160Wh,相当于约32000mAh(毫安时)。如果充电宝的容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才能携带。每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充电宝,但总容量不得超过20000mAh。
1.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以直接携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2. 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的充电宝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携带。
3. 充电宝的电压最大为5V,100Wh除以5V等于20000mAh,所以容量在20000mAh以内的充电宝都能带上飞机。
4. 充电宝上必须标明额定能量,否则不能带上飞机。
5. 充电宝不能托运,只能随身携带。
请根据您的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和容量,以及是否经过航空公司批准,来判断是否符合携带上飞机的条件。